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处理了多少人? 原审法院认为,六名被告人身为行政执法人员,在查处和办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时严重不负责任,未正确履行职责,放任西安市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一审判决后,六名被告人提出上诉,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多家单位承诺立即替换奥凯电缆产品,地铁集团、中铁、电建及铁建等大型企业宣布不再与奥凯电缆合作。人员处理与问责:事件导致12名西安相关政府部门人员接受审查,5名西安地铁公司人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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